2018年上财经济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方向
二、招生人数及报名方式
招生人数:30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报名方式: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博士生招生方式,经济学院自2013年起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在保留原有统考招生渠道的同时,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录取者将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名额
1、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的专业:
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2、招生名额:5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
(2)CET-6≥500 或IELTS ≥6.0或TOEFL≥90。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具体条件详见《上海财经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报名程序
1、申请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详见《上海财经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612室
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03224
注:
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四、初审
1、时间:12月上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12月中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12月下旬。
2、由学院专家根据经济学大类组成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综合考核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六、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被录取的学生除可获得学校发放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外,符合《经济学院硕博连读/博士项目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经济学院助教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学生,还可申请经济学院的助教奖学金。两项奖学金相加为每月2000元。
3、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四、普通招考报名方式
1.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复试、递交相关材料→拟录取公示。
2.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在线报名。
3.递交报考材料:
报考者应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前将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特快专递、挂号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报考费(250 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4.初试:
初试科目为外语、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时间为 3 小时,每门满分为 100 分,总分共 300 分。初试将于 2018 年 3 月中下旬进行,地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11月2日
下载《上海财经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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