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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办证(六级办证是真的吗)

jdl008 职业培训 2024-06-26 51浏览 0

  一、 学籍证明和成绩单

  问:如何办理在校(在籍)证明?

  答:首先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空白证明并如实填写;然后携本人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和在校(学籍)证明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加盖学院公章。

  若确需盖教务处公章或学校公章的,持本人证件和有学院公章的在校(学籍)证明分别到教务处(行政楼1A204)或学校办公室(行政楼1A306)办理。

  问:如何办理成绩单?

  答:中文版成绩单:在校生携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院办公室办理。离校生、因申请出国留学确需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教务处(行政楼1A204)办理。

  英文版成绩单:学生办理好中文版成绩单,自行按中文版格式翻译成英文后,携已加盖公章的中文成绩单原件、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教务处办理。

  如学生委托他人办理学籍证明、成绩单,受托人需提供代办成绩单委托书(具有委托人、受托人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有委托人亲笔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 选课

  问:专业(基础)选修课程适用的课程类别有哪些?何时进行网上预选课程?错过选课时间应该怎么办?

  答:专业(基础)选修课程适用的课程类别是:1.专业基础选修课;2.专业选修课;3.限选课程。

  专业(基础)选修课程网上预选课程的时间是:每学期第11周至第13周(具体的选课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预选下个学期的专业(基础)选修课程。错过预选时间选课的学生必须在开课学期的第6-7周进行课程的补选,但只能补选两门。敬请学生留意教务处的选课通知,避免选不上课的情况发生。

  问:没有选到公共选修课,可以叫老师加名单吗?

  答:不可以。

  公共选修课一律采用网上选课的方式进行。选课时间是每学期第1周星期五到第2周星期五(具体时段以教务处的通知为准)。目前公共选修课有老师面授和网络课程两种类型,课程数量充足,学生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

  三、 毕业证、学位证

  问: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时未达到学位授予资格,之后还能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普通和成人本科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和授予学位。

  问:学生何时参加毕业审核时间申请毕业和学位?

  答:根据我校在省学位办备案的学位审批时间,学校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共召开二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学士学位申请。应届生在每年的5月申请毕业审核,非应届生在学籍规定的有效时间内申请5月或11月的毕业审核。其他时间不接收申请。

  问: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多久可以办理学历、学位认证?

  答:学历认证:一般情况下,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生效日期,生效之日起即可上网查询或办理学历认证。

  学位认证:因为学位信息注册需省学位办报教育部,整个流程时间较长,所以学位信息需要若干月才能网上查询。但毕业生可以正常办理学位认证,认证中心可以通过省学位办或学校确认学位信息。

  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可以申请补办吗?

  答:可以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补办证明书申请表》,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教务处查实无误后向学校申请。教育部规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可以快递或代领吗?

  答:原则上,学校要求毕业生本人亲自领取并签收证书,学校不予以快递证书。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代领的,必须做好证书委托代领所需要办理的程序,且因代领产生的风险和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证书一旦发生遗失,只能申请补办证明书。

  问:学生错过学校安排的集体毕业电子相片采集,怎么补拍?可以不拍吗?

  答:错过集中采集的学生必须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并亲自将纸质照片及电子版(光盘)送交教务处,具体可看教务处网站 毕业生电子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采集照片用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和学位注册,因此无照片的学生将无法领取证书,学历、学位信息也无法正常注册。

  四、 等级考试

  问:请问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考试一般是什么时候?

  答:一般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要看考试院当年的安排。

  问:错过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考试的报名时间,还能继续报名吗?

  答:不能。我校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后,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后续的数据处理流程,不再接收报名。

  问:如何补办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和计算机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答:我校教务处主页“考务通知”栏中有说明,可根据说明自行办理。

  五、 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问:在读大学生,如何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答:在读学生均可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4-5月。鼓励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跨年级合作项目。跨院(系)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院(系)申报,学生只能申报或参与1个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能再申请下一年度的项目。鼓励低年级学生申请。

  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经费如何报销和使用范围?

  答: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经费预算使用经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的资料费、调研费、实验材料费、会议费,或用于支付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论文的版面费以及专利申请费等。

教务处

2017年3月16日

资料来源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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