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电焊工人,因今年以来没有从事电焊工作,导致电焊操作证过期,一直没有重新申请办理电焊操作证。前不久,我正在为一家回收站进行焊接作业,不巧被防火监督员撞个正着,监督员称,我无证上岗,且未对操作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将我口头传唤至消防大队,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1日的行政处罚。请问消防大队对我的处罚有法律依据吗?周兴国
周兴国:
《消防法》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其中,《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工厂企业员工及个人,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黄昌盛张凯供稿
转载请注明:中州职业技术信息网 » 电气焊工 » 怎样办焊工证(如何办理焊工操作证)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B5编程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